一、應備證件:
1.車主身分證件:
(1)個人名義: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2)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A或B擇一檢附
A: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
B: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影本及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3)公司、行號名義:A或B擇一檢附
A: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最新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正本或核發之登記證明書正本,並提具財稅
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B: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最新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影本或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影本,及最新一期
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4)以執行業務者名義(如律師、會計師……):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
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5)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
2.印章。
3.行車執照。
4.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辦理時有效期間超過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6.異動登記書二份(變更檢驗合格,檢驗員在異動登記書蓋職名章)。
7.改裝完成檢驗合格記錄表。
8.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工廠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公司章,其營業項目應列有液化石油氣汽車
改裝。
9.負責改裝技術人員證件影本並蓋公司章(政府機關舉辦之液化石油氣汽車課程講習 合格證件)。
10.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檢測合格證件影本並加蓋公司章(同改裝廠、同廠牌、同型式)。
11.改(加)裝設備完(免)稅證件及統一發票。
二、規費:
1.檢驗費:大型車新臺幣600元;小型車新臺幣450元。
2.行車執照費:汽車新臺幣200元。
三、注意事項:
1.應在監理單位辦理,代檢廠不受理,小型自用車得越區辦理。
2.應於變更檢驗後一個月內在檢驗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逾期應重新檢驗。
3.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