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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所

臺北區監理所宣導-自110年2月1日起大型車視野考驗納入評分標準

  • 發布單位:臺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視野輔助納入考驗評分標準說明(大型車及聯結車適用):
一.本次納入視野輔助檢查之考驗科目包含:
 (一)大型車考驗:
   1.科目一: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
   2.科目六:鐵路平交道
   3.科目七:交叉路口
   4.科目十:斑馬紋行人穿越道
   5.科目十一:環場道路行駛
 (二)聯結車考驗:
   1.科目一: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
   2.科目七:斑馬紋行人穿越道
   3.科目八:鐵路平交道
   4.科目十:交叉路口
   5.科目十一:環場道路行駛
二.扣分原則以未擺頭察看檢視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或未口誦為基準。
三.口誦文字內容以可理解文意,並至少含「行車視野」4字關鍵字為基準。
四.本修正自110年2月1日起,一律適用新版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