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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對受新冠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相關運輸產業,實施紓困振興方案,針對遊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駕駛人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人,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止,為期3個月,補貼駕駛人於補貼期間每月新臺幣1萬元。宜蘭監理站為讓受補貼對象之駕駛朋友們可以儘速完成補貼款之申領,特開設假日窗口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