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辦理汽燃費約定扣款 現金好禮獎不完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 聯絡人:余科長秀賢
  • 聯絡資訊:(02)2688-4366分機401
  • 公告期限:113-12-31 16:40
分類活動消息,燃料費開徵
公告日期113-06-11 13:30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113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開徵,臺北區監理所舉辦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抽獎活動。凡是車籍地址登記於新北市(汐止區、瑞芳區、貢寮區、雙溪區、金山區、平溪區、萬里區除外)、宜蘭縣、花蓮縣等自用汽、機車之車主,於113年7月15日前申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且當年度成功扣款,即有機會獲得現金1萬元。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為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汽燃費,特別舉辦抽獎活動,活動總獎金達15萬元,獎項多達503份,最大獎為現金新臺幣1萬元。本活動預訂於8月份抽獎,中獎名單將公布於臺北區監理所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歡迎符合前述條件之車主朋友們踴躍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還能幸運抽中大獎。

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可連結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線上申辦;也可至臺北區監理所官網(https://tpmvo.thb.gov.tw) 下載「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 」,填妥後傳真或郵寄。約定扣款服務會於汽燃費開徵期(每年7月)結束次日,自動從約定的活期帳戶內扣款完成繳費,車主無須每年操作繳款,也不用擔心因忘記繳納汽燃費而產生罰鍰,或住居所地址變更致未能收到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提供車主安心、便捷的繳納方式。

臺北區監理所再次提醒,汽燃費約定扣款安心便利,還有機會抽中1萬元獎金,請車主朋友們把握機會,113年7月15日前辦約扣,抽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