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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6條及第16條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應投(續)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義務也是責任喔!
應投保之車種如下
1. 汽車
2. 機車
3.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
4. 動力機械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查詢及保險證下載
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
沒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有什麼後果
1.若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
2.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1條,金管會會針對保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投保者,通知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60&flno=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