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本所蘆洲監理站約僱人員(業務類職務代理人)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
一、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最高學歷及經歷證明(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請於112年10月2日(含)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詹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蘆洲站業務類職代」(本甄試將於蘆洲監理站舉行);親送履歷者請至本所(新北市樹林區)A棟4樓收文處蓋收文章後,送交人事室詹小姐。本甄試收件資料以「郵戳」或「本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