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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號牌車輛芭比Q了,宜蘭監理站跨機關合作加強稽查與執法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第五股
  • 聯絡人:蔡庭妤
  • 聯絡資訊:03-9658461
分類訊息公告,跨機關服務
公告日期112-07-19 09:00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

 為避免註銷號牌之車輛繼續行駛道路,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宜蘭監理站與宜蘭縣政府交通處以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跨機關合作建立「已註銷號牌即時通報機制」以加強稽查取締作業。交通處如發現路邊停車格停放註銷號牌車輛,將通報監理單位和警方前往取締、拖吊車輛及收回車牌,藉以遏止註銷牌照的車輛違規上路。

    宜蘭監理站表示,由於該類車輛大多因未參加定期檢驗導致被監理單位依法註銷牌照,又這些車輛往往也因此積欠違規罰鍰、牌照稅及燃料費,故該站自112年7月起藉由跨機關合作執行註銷號牌車輛取締,展現行政機關對守護交通安全之決心;另外為加強車輛註銷牌照收繳及欠費大戶追繳成效,更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合作,針對欠費大戶的車輛,建立通報機制,協助通報並查扣車輛。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汽車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除對汽車所有人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的罰鍰外,車輛也會遭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為避免車輛因逾期檢驗遭註銷牌照,請車主按行車執照的指定驗車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車輛定期檢驗,以維護行車安全,至於車輛遭註銷牌照且不再使用者,應到監理單位申請報廢,如還要繼續使用,則應辦理驗車後重新領牌才可上路。

    宜蘭監理站提醒民眾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多元管道收集手機及電子郵件信箱」功能(https://www.mvdis.gov.tw/),在監理服務網/駕駛人/多元管道收集/輸入相關資訊,爾後手機或電子信箱就能收到監理單位發送的車輛檢驗、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等多項通知服務,建議民眾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宜蘭監理站

聯絡人:李靜維副站長

聯絡電話:03-9658461分機192